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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
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08年07月16日    编辑: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平台建设规划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


  为有效发挥检测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发展,利用全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完整地检验检测网络,提升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竞争力为主线,按照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自律和市场需求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走开放式、联合式的合作创新之路,逐步建立健全省、州(地市)、县三级检验检测网络,形成政府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及社会服务性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的公益性、基础性检测平台,提高检测服务水平,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对全省法定检验机构和授权检验机构统一安排,按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量值传递、特种设备等不同类型,确定检测平台的特点和发展目标,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进检测平台建设。 

  结合财力、突出特色。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在我省资源有优势、产业有基础和事关长远发展的若干重点应用领域,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增加对“高、精、尖”设备的投入,建设特色鲜明的青海质监系统检测平台。 

  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综合各地产业特点,合理布局,按照整合、完善、提高的要求,加快系统科技资源整合步伐,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发挥检测设备的潜能。防止和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二、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重点围绕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开展检验检测,主要包括四大检测体系和质监信息网络体系,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量值传递体系、特种设备(含各类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金质工程”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已批准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检测中心和列入“十一五”重点检验检测的项目。并按照国家级质检中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省级质检中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检验检测项目达到省内领先的目标加快建设。逐步形成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构建适应青海产业特点的产品检验检测平台。通过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大型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等进行整合和优化,加快实现检测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共享检测设备平台,逐步形成全省性的共享网络,提高大型仪器、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并逐步融入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为我省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增添检验设备,扩大对各类工业产品(纺织及纤维制品)的检测范围,不断提升我省各级检验机构的能力。重点加强对盐化工产品、藏毯、有色金属、太阳能产品检验项目建设,做好对实验室改造、认证工作。 

  2、完善全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用1-5年时间,按照以现有检测机构为基础,合理分工,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增加投入改造实验室环境、更新设备、人员培训等措施,形成以省质检所为龙头(筹建国家农畜产品检测中心),海东、海西、格尔木三局为骨干(建立食品检测实验室),其他州、县局为基础(设立检测站或配备食品流动检测车)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见附件二)。要着重提高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检验检测能力,建立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应急机制,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监控的跨越。 

  3、完善量值传递体系。以加强法制计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强制检定制度,建立健全检定、校准双轨体系,培育发展校准市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增加设备投入,拓展检定、校准领域,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校准技术研究。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计量标准比对。实现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受检、合格率达到100%(见附件三)。 

  4、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适时把握特种设备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现有检验机构的优势检验项目,加大检验设备的投入,进一步完善GIS系统建设,实现对承压罐车的GPS监控,装备野外特种设备检测专用车辆,提升对长输管道的在线检测、无损检测能力和压力容器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培育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见附件四)。 

  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和地级市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5、加快“金质工程”网络体系建设。按照“集中、统一、规范、效能”原则,建设统一兼容、资源共享、高效适用的各级信息网络中枢平台,逐步形成与国家质检总局联网的全省统一、规范、畅通的科技信息网络体系。 

  完成“金质工程”(一期)建设目标,做好二期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设各类数字化的标准文献资源库。促进相关部门、地方标准文献网络系统的对接和共享。鼓励各类标准文献机构采用多种现代化手段和服务方式,构建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标准文献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三、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重点 

  根据我省特色经济、特色农牧业发展方向,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动植物资源、太阳能开发等领域,加快5个国家质检中心和2个省级质检中心建设(见附件一)。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点突出、检测设备先进、技术资源共享、专业人才和技术储备雄厚的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已经批准筹建的国家农畜产品质检中心。继续创造条件,加大申报国家质检中心的力度,到“十一五”末期,争取使我省国家质检中心的总数达到5个;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和地方产业特点,按照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要求建设一批省级质检中心,提高为产业服务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授权检验机构的管理,促进各类检验机构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努力增加科技投入。为了实现五大系统建设,提升全省质监技术能力,必须加强对检测平台建设的投资导向。一是抓紧已批复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步伐,并积极向国家总局申报新的国家中心的建设项目,大力争取国家的支持;二是做好省级食品实验室的设计规划,在2年时间内建成食品检测及特种设备检测骨干体系(见附件二)。 

  省质监局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所提出的项目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安排,资金由政府、建设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二)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建设一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宜、结构合理,有创新能力、高水平的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队伍。按照立足培养,积极引进,加大营造聚集人才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优越环境,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动质监系统科技创新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公益性、基础性检测实验室,申报与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有关的公益性科研项目,联合开展科研攻关。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措施。为加强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检测平台建设,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审定建设方案,组织能力验证及相关的技术交流、协调等工作。各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执行规划确定的检验检测的领域和区域的分工,使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与青海经济发展的需求相结合。 

  (二)完善管理、运行体系,强化制度创新。建立以检测设备、检测数据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激励与利益共有机制,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创造检测资源公平使用的环境。 

  (三)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结合检测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强化检测平台建设的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质监系统的科技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本部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脉搏,增强了解全局,服务全局,强化合作观念,共同把检验检测平台做大做强,在发展中创造性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实验室管理。确立技术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扩大其经营管理自主权。各级技术机构管理部门要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实验室能力验证等。要按照检验检测的公正性、科学性的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切实保证技术机构第三方公正性地位,形成行政部门监管,技术机构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 

  附件:一、国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略) 

     二、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略) 

     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建设项目(略)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重点建设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