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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
来源:http://www.qh.gov.cn    时间:2008年06月04日    编辑: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青海,现就推进实施质量兴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是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是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在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进行了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建立质量责任体系,健全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诚信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使全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大幅度上升。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主体产业外向度不高,名牌发展滞后,名优企业匮乏,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明显,生态退化形势严峻,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节能设计创新能力弱,服务标准化体系不健全,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全省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对我省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地区,更要在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质量兴省势在必行。全省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质量兴省的重要意义,把质量兴省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质量兴省的各项工作。 

  二、质量兴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和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加强检验检测,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更多产品进入国家和省级名牌序列”的要求,树立质量经营理念,立足以质取胜、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环境优美的新青海。 

  (二)总体目标:到2013年底,用5年时间,重点围绕全省“四区二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在全省全面推进以质兴省工作进程,以提高全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综合指数为突破口,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贡献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产品质量目标: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争创具有国际国内较强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力争达到8个,中国驰名商标1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20个,中华老字号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树立精品意识,努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和省级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奖。 

  3服务质量目标: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培训教育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西北省(区)平均水平以上。用标准化规范我省旅游业,促进旅游产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高层次、集约型转变,提升西宁夏都旅游圈、环青海湖民族体育旅游圈和黄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带的品位,培育10个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4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重点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森林覆盖率持续增加,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 

  5其他质量目标: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环境质量、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三、质量兴省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在质量兴省中的主体地位。企业要按照质量兴省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全面实施质量经营战略,主动将质量管理思想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和服务等环节,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动管理升级,增强竞争能力。强化质量责任和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和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降低成本,增进效益,使企业质量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推广各种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企业,树立全省质量管理标杆,推动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围绕“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深入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创新传统优势,培育新的优势,构建多元化的特色产业,鼓励循环式生产,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帮助指导支柱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盐湖、油气、煤炭、有色金属、绒毛加工等特色型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筹建国家盐化工、有色金属、国家藏毯、国家特种印记识别等检测中心,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检验检测的需要,促使企业全面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对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百万吨复合肥、60万吨甲醇、青海碱业二期、40万吨氯碱、4万吨金属钠、10万吨电解锌扩能、20万吨高纯硅、千吨单晶硅、3000吨多晶硅、高精铝板带等重点工业项目和建设西宁藏毯毛、绒加工产业集群,做好质量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标准、检验检测、委托检验、公正计量、安全生产等服务。 

  (三)继续实施名牌战略。按照成长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盐湖化工、天然气化工、有色金属、轻纺、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高新技术等产品培育,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出口免检商品、青海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青海省著名商标争创活动。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创立品牌的动力,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特别是要整合盐湖资源,促进形成产业集群,打造国家优质钾肥生产基地。 

  (四)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引导、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争取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起草工作,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积极支持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发挥科研、人才、学科、信息优势参与企业技术标准联盟工作。加快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制订地方标准的步伐,形成覆盖各个行业、产业、部门的质量发展要求标准体系,出口企业要跟踪和研究进口国标准,按进口国标准生产出口产品,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推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广泛应用和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滞后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最新信息及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通报,帮助企业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标准,指导企业应对和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扩大出口份额,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强化计量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实验室与计量技术机构合作,参与校准市场的开发,优化配置计量检测市场,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加快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有效的计量技术服务。抓源头,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帮助企业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型工艺设备,严格限制高能耗、工艺装备落后的产品。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计量标准,尽快形成设置科学、分工明确的量值传递保证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生态立省”为目标,突出抓好三江源生态保护、森林草原保护、退牧还草、饲草料基地建设、鼠害防治、荒漠化防治等重点项目和退牧还草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污染企业和污染设施的末位淘汰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管理,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七)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促进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集中,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把畜产品、油菜、马铃薯等培育成主导和支柱产业,把绒毛、豆类、反季节蔬菜、特色制种、特色果品、中藏药等培育成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地稳步发展饲草业。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为龙头,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标准、优质、高效、安全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通过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建立农产品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工作,设立专销网络,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比重。 

  (八)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增加城乡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的目标,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强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拓展农村服务市场;加快发展旅游、房地产、物业服务、设计装饰、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金融、保险、物流、中介和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服务业大公司和大集团,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准,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努力营造质量兴省的良好环境 

  (一)全面推进质量平安建设。确保以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的质量安全,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证后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通过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建立科学、高效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 

  (二)加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不断完善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制度建设,逐步构建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以搭建信息化平台,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为目标,逐步实现质量信誉资料分批上网发布,动态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以质量诚信建设推进社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监督抽查,质量监管部门要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的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坚决遏制不合格产品出厂。要严格整改复查制度,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一律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按照全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电子监管网推广宣传工作,加快全省企业产品入网和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积极开展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定期发布入网产品目录,制定鼓励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构建产品质量权威发布、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网络信息体系。 

  (五)加强技术基础平台建设。加快质量技术机构改革步伐,通过有效整合检验检测社会资源,实现质量技术机构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构建科学、高效、符合市场规则的检验检测体系,促进各种社会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推广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联动与共享。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开放竞争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为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在行业集中的地区建立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初步设计(主要指国家融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性项目)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七)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关系全省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开发票、偷逃骗税、非法传销等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打假工作目标,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会商制度,建立信息灵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打击有力的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八)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树立良好质量意识、质量平安意识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以质取胜,质量兴省的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成效及经验,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兴省,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质量兴省的全面实施 

  (一)落实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切实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地方质量振兴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增强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全省质量兴省创造良好的条件。强化政府领导是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上来,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推动和引导。要通过广泛开展质量论坛、名牌讲座、质量专栏、网络宣传等宣传教育手段,努力提高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树立科学的质量发展理念,为质量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大质量工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对技术机构建设的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要增加实施名牌战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各项质量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按国家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要增加对企业产品质量培训、产品质量认证等基础工作的投入,积极推动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立品牌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紧缺质量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各地政府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五)完善政府质量奖励政策体系。开展质量奖评审工作,对于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组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其他质量方面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质量兴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的总体方案,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并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按期进行考核奖惩,确保质量兴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省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按年度对各地、各部门质量兴省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向全省通报。 

  (七)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统筹协调全省质量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省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质量兴省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做好本地区的质量工作,推动全省质量兴省有效有序开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