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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编辑:汪海林

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减发20171号)精神和县委、

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现就在全县组织开展国家第九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具体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全面提高群众自救避险能力,形成全民防灾、合力减灾、共同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做好我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总体安排

  今年5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5月8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12日当天,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及科学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通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组织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做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等的自救互救技能。要教育引导公众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二)突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一些地方城镇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我县因灾致贫、返贫等问题尤为突出,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三)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要支持引导社区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对省上新修订《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贯彻。班玛县要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做好本级预案修订工作,确保与省级预案的有效衔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社区等进一步完善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重点对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城乡居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12,全县要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在人民路街区,放置展板、播放音像宣传品、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法规政策咨询等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群众防灾减灾救灾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防灾救灾的意识。

五、县级层面“防灾减灾日”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班玛电视台》通过开辟专栏和专题等形式宣传报道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情况,使社会公众自觉关注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树立灾害风险防范意识。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通过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

2、活动时间:58514

3、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牵头,青海电信班玛分公司、中国移动班玛分公司、中国联通班玛分公司、县减灾办配合。

  (二)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人民路街区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县武警三大队、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装备展示及逃生技能演示。宣传活动所需横幅、展板、音像制品和宣传资料等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准备。

2、活动时间:512上午9时至12

3、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卫计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牧局、县统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中国电信班玛分公司、中国移动班玛分公司、中国联通班玛分公司、班玛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莲花社区。

4、责任单位:县防灾减灾办牵头,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班玛县民政局配合。

(三)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1、活动内容:县减灾办统筹安排,班玛县民政局协办,班玛县公安消防大队承办,班玛县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赛来塘镇敬老院负责人、莲花社区负责人等参加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活动所需横幅、展板、音像制品、宣传资料等由班玛县民政局协调落实。

2、活动时间:512下午15

3、活动地点:人民路街区

4、责任单位:县防灾减灾办牵头,县消防大队、班玛县民政局配合。

六、相关要求

(一)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县民政局等灾害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二)宣传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及时收集“防灾减灾日”活动图片和资料,并于516日前将活动综合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减灾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