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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班玛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9日    编辑:汪海林

中共班玛县委办公室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班玛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班玛县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班玛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班玛县委办公室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

班玛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强化督促落实,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正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副书记

贾顺昌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王孝康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拉钦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罗宏霖  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

阳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交通局局长

尕玛吉  县政府副县长

赵志轩  县人民法院院长

万玛冷智 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义智  县委办负责人、吉卡乡党委书记

李秉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索南  县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利局局局长

方应忠  县林业局局长

达热吉  县司法局局长

文化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唐以贵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梁上翔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史可强  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叶西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班玛县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

办公室职责:加强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制定下发考核工作通知,具体安排考核工作相关事宜;考核工作结束后,形成考核情况报告,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