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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班玛县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9日    编辑:汪海林

中共班玛县委办公室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班玛县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班玛县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班玛县委办公室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

 

 

班玛县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树立清洁有序、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全新形象,努力打造“班玛县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明确标准、严格考核”的原则,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城镇环境治理,切实解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努力构建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三色班玛

二、具体目标

以打造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大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全面整治县域内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山青水秀的美丽班玛。

、重点任务

(一)县城区域

1容貌整治。重点整治主街道路面破损,个别楼体墙皮脱落、瓷砖掉落等;全面疏通、维修部分下水道堵塞、满溢;在人民路、民贸街等街道设置部分果皮箱和垃圾箱;城区施工现场的管理,必须要求做到围挡作业和封闭运输。

责任领导:罗宏霖

责任人史可强

牵头单位: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牌匾整治。街道门牌匾设置不规范、字迹脱落现象依然突出,住建部门需进一步整治。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

责任人文化吉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体广电局、赛来塘镇

3乱泼乱倒整治。道路雨水收集口乱污水、餐厨垃圾现象突出,执法单位要采取强硬措施进行制止。

责任领导:贾顺昌、拉钦才让、罗宏霖

责任人李索南、文化吉、史可强、班玛龙智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赛来塘镇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4门前三包落实。各商铺、个体户门前三包制度落实不彻底,相关单位要继续联合执法督促落实。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罗宏霖

责任人文化吉、史可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5流浪动物整治。城区流浪狗牛等动物四处流窜等问题,需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常抓不懈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李富年

责任人马海峰、方应忠、当周才让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6交通秩序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违规行驶等现象仍普遍存在,需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拖车、扣押等强硬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

责任人马海峰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7电缆杆、线整治。城区黑杆子蜘蛛网、线缆杆歪斜等问题由住建局牵头,水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配合,全面摸排统计,迅速行动、尽快规范整治。

责任领导:马丹珍、阳海涛、罗宏霖

责任人史可强、逯晟材、耿宵慧、陈飞龙、李万龙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水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8公共绿地和街道绿化整治。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沿街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有沙土裸露的空地;要保护树木,定期浇水,清除杂草。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罗宏霖、李富年

责任人史可强、当周才让、方应忠

牵头单位: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9空地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偷倒各种垃圾、废弃物行为。对闲置空地全部砌筑围墙对裸露空地及合种草的闲置空地全部进行绿色恢复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罗宏霖、李富年

责任人当周才让、方应忠、史可强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10亮化整治。在原有亮化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提出改造升级方案进一步提升改造亮化整体效果。要对主次街道商业区和居民区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进行修复,缺失的进行补齐确保整体设计效果美观大方

责任领导:阳海涛

责任人卢明德、逯晟材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水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11立面整治。开展窗口区域市容景观整治,强化主次干道立面整治,确保区域重点道路沿线两侧景观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清理广告,督促商铺擦洗门窗玻璃,监察执法乱搭、乱堆、乱建现象。

责任领导:贾顺昌、拉钦才让、尕玛吉、罗宏霖

责任人史可强、李索南、文化吉、扎西

牵头单位: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乡村区域

1、村要建立健全自查机构,并定期开展自查。同时,要切实调动和发挥双联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助推作用和环卫监管员的职责作用,指导协助驻地及联系村、联系户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贾顺昌、尕玛吉、罗宏霖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李索南、史可强、赛吉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各乡对主街道商铺门牌匾不规范,商铺占道经营、门前乱摆乱放,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主街道部分建筑物立面墙皮脱落、乱涂乱画;线缆杆歪斜、杂乱;路面坑洼、尘土飞扬等问题要尽快整改。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罗宏霖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文化吉、史可强、东科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3各乡(镇)驻地定居点乱搭、乱建,乱占、乱堆,没有达到综合整治的要求;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杂物乱丢、乱弃,要进一步动员群众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贾顺昌、拉钦才让、罗宏霖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李索南、史可强、文化吉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4各乡(镇)草场围栏破损、围栏杆子(水泥柱)倾倒、围栏上悬挂杂物现象普遍存在,需重点整治维护。草场、树林内生活垃圾、各类杂物要全面清理。

责任领导:贾顺昌、拉钦才让、李富年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当周才让、方应忠、李索南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农牧科技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5各乡镇(场)的垃圾填埋场要建设齐全,清运车辆、垃圾箱要落实到位,并做好环卫设施的日常使用与维护。

责任领导:贾顺昌、罗宏霖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李索南、史可强

牵头单位:各乡)、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宗教场所

统战、宗教部门及各乡(镇)要充分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等一系列有力政策支撑,合理安排项目规划,通过粉刷维修房屋、硬化巷道渠道、配齐设施设备、新建业务用房等,进一步规范整洁寺院周边环境。对于各寺院及周边生活垃圾较多,垃圾出口问题未解决,定期整治制度未落实的问题,统战、宗教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寺院的管理监督作用和宗教界人士的特殊作用,定期督促检查和组织动员。各乡(镇)及各寺管会统一谋划,共同协调,宣传教育,带动引导,动员僧俗群众定期整治,并养成良好的修为习惯。

责任领导:贾顺昌、罗宏霖

责任人李索南、史可强、东科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

(四)公路沿线

1、对县乡公路沿线两边所有土堆或坑洼进行平整处理,土堆要推平,坑洼要填平,做到与公路沿线完美对接,并播种草籽,以达到绿色美观效果。同时,对县城外环延伸段未硬化的路段要进行硬化改扩建,修建人行道或慢行道,以改变城区周边尘土飞扬、杂乱无章的状况。公路沿线废旧工程设备、电线杆和损坏铁丝围栏要统一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罗宏霖、李富年

责任领导: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史可强、当周才让、麻仲令、王洪强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农牧和科技局、养路段、路政大队

配合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2、各乡(镇)所有牧道沿线及两边铁丝围栏都需确定生态管护员进行定期清理,做到视线内无乱扔垃圾现象。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方应忠

牵头单位:各乡(镇)、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和科技局

(五)河道水域

1、河道监管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重点对县城干河河道内乱采乱挖现象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禁止河道非法乱采乱挖行为,关停采砂场废弃设备和弃渣清理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重点抓好河道内乱采乱挖、无证开采和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草原生态植被保护机制,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贾顺昌

责任人李索南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2河道整治。各乡(镇)河道内的垃圾、杂物需动员群众共同整治。确定河道长负责,明确生态管护员定期清理垃圾。对坑洼不平整的需填推平,确保河道流域干净平整。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六)景区景点

要围绕班玛县打造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县为重点,在打造生态旅游的同时,也要营造县域干净宜人的旅游环境,旅游景点及沿线观景台周边要合理规划修建生态环保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各观景台要根据季节、客流量合理安排人员定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负责保洁清运;各景区景点观景台周边及农家乐周边乱倒餐饮垃圾、乱排污水现象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制定相关门前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阳海涛、罗宏霖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冻浩然文化吉、史可强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七)机关单位

1乡镇要制定卫生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要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将门前三包职责落实到位。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负责人

牵头单位:各乡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2各单位要做到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亮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负责人

牵头单位:各乡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

配合单位: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

3、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到办公楼道内无乱堆杂物无乱贴乱画,办公室门牌规范统一,室内干净整洁,门窗洁净明亮;职工宿舍要干净整齐,无异味职工食堂要保持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坚持每天打扫,保持干净卫生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负责人

牵头单位:各乡县直各相关部门,省州驻各单位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行业部门

1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袋。县市监部门要继续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查处力度。加大市场塑料购物袋检查的频率,在引导教育的基础上对屡禁不改、继续销售使用的经营户的进行加大处罚力度,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对监管失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

责任人文化吉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2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环保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守法的环保意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严防大气污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彻底改变随地、随意露天焚烧垃圾的现象,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责任领导:贾顺昌

责任人李索南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3防止草原森林火灾。农牧、林业部门要始终紧绷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森林草原防火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尽快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查找火灾隐患和防火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并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户外火源管理,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要通过加强值班看守、设立检查岗等办法,强化宣传监管机制,及时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李富年

责任人当周才让、方应忠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九)宣传报道

1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家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大好局面

责任领导:尕玛吉

责任人班玛龙智、巴桑、王武邦、班玛仁增、久美多杰、薛成、要什加、更藏华旦、敌武

牵头单位:各乡(镇)、县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

2.电视台要开辟专栏、每天滚动播放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念,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保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成为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员。文化、卫生、司法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三联四做等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

  责任领导:拉钦才让、尕玛吉、马丹珍

   责任人扎西、夏扎西、赛吉、李燕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县文体广电局每月要在班玛电视台刊播报道2篇以上环境整治宣传稿件。

责任领导:尕玛吉

责任人扎西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包乡(镇)、包片区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爱卫会,赛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实行副县级领导包乡(镇)、包片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包抓乡镇(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包抓区域,对县城每个背街小巷、家属院、市场都制定责任单位,确保各责任区无缝隙、全覆盖。实行乡镇(片区)、部门牵头总负责,行业监管部门配合制度,实行每周一为环境卫生整治日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动作为,细化措施、履职尽责,要落实环境卫生制度、组织群众队伍,制定长效机制。包抓领导要深入一线,参谋指导,跟进落实,切实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靠实责任。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城乡环境整治的督查工作由县考核办、县纪委等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城区一周一督查、乡(一月两督查的督查责任制,确保查出问题、快速督办、及时整改、全面落实。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各职责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环保执法力量加入督查室日常督查队伍,联合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执法监管等工作。此外,县考核办、纪委组织人员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问题,交流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查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职责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令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三)充实力量。一是加大项目投入力度。坚持把加强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方面,与小康村建设、藏区专项投资、文化旅游等重大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高效整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建设项目,切实加快人畜分离、村容整洁、生态恢复步伐。二是充实督查队伍力量。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充实督查力量加强对各职责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三是充实环卫队伍力量。城区主街道的日常保洁和整治由环卫队负责,增加环卫人员及垃圾清运车驾驶员,逐步配套乡(镇)的环卫设施和人员,确保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增加城区环卫人员。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按需增加(镇)环卫力量。同时,进一步提高环卫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充实宣传队伍力量。总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号召力、感染力和凝聚力,大力组织社会各级阶层人士带头参与整治和宣传带动,通过爱卫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自觉遵守班玛县城乡居民环境卫生行为规范,组织教育一批,宣传带动一批,帮助解决一批,进一步提高全面参与能力,积极动员全县力量共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