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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班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编辑:汪海林

 班政〔2017185 

县统计局:

你局《关于班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的请示》(班统字201725)收悉。经第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班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34.42万元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此复。

             班玛县人民政府      

           2017127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