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政〔2017〕185号
县统计局:
你局《关于班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的请示》(班统字〔2017〕25号)收悉。经第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班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经费34.42万元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
此复。
班玛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