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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2日    编辑:汪海林

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发展改革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行业、专业发展规划

 
 


             列入规划 内的项目

 


             项目建议 书审批后

 

 


              以上工作 完成后

 


            组织专家评审 通过并审批后

 

 


              各有关工 作完成后

招标或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组织专家评审 通过并审批后

 

 


              落实实施 主体

施工招标

 

监理招标

 
 

 

 

 

 

 

 

 

 


项目管理关键词汇解读

建设项目定义:

建设项目是指利用国家财政基本建设基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其他有关工作。包括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有建筑物的拆迁、土建、机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等各项工作。

建设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是指根据发展改革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行业、专业发展规划,为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面实施而开展的拟建项目的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招标或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工程施工图设计,通过公开招标落建设实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生产职工培训等项工作。

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和机器设备的安装两部分工作:建筑工作主要包括各种房屋和构筑物、给水排水等管道和输电线路的敷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装置工程。

3)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的购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用于生产或服务于生产、办公和生活的一切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各种设备,以及为保证使用单位第一个使用周期需要而购置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

4)装饰装修工程,是指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建筑物必须达到一定设计风格和建筑标准,而对完成建筑物进行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建设项目主要程序:

建设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建设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阶段。其主要步骤是:

1)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项目法人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建设单位所在地城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经过调查、初勘、预测、分析,编报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法人要办理规划预审、办理土地预审、办理环评、办理行业部门的特殊要求手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进行分析比较,推荐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国家规定达到一定深度和准确性,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决策。

3)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准后,项目法人正式办理规划手续、正式办理用地手续、进行详勘、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申请和筹措建设资金,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设计概算时,需经上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获得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

5)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监理和施工招标,向主管部门申请列入投资计划。

6)竣工验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按批准内容完成后,符合验收标准,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

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1、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组织计划实施。

2、负责落实勘察设计任务,提供有关基础资料;了解和掌握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或参加设计文件的会审。

3、根据批准的基建计划和项目设计概算,做好材料、工器具、设备的订货招标及采购、保管工作。

4、组织施工或采取委托方式发包工程施工任务,提供有关资料,签订承包合同。

5、向经办银行提交有关文件,申请开户和办理拨款、借款事项。

6、办理建设用地的征(租)用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做三通一平;拆迁和清除民房和障碍物等。

7、派住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8、负责组织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9、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遵守财经纪律。

10、负责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及时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培训,保证项目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尽快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项目四制内容:

所谓四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项目监理制。

1、项目法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国家计委1996年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该《规定》要求,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其形式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责任是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2、招投标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合同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页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关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的权利、义务和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

4、项目监理制

项目监理的主要职责为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三控制是指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其依据是根据项目设计图纸、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指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