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政人〔2017〕6号
班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史可强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班委〔2017〕3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史可强同志的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干金龙同志的班玛县不动产登记主任职务。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