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班委〔2016〕17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任命:
才太吉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副科级)
免去:
才让多杰同志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