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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海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班玛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3年12月31日    编辑:班玛县管理员

 

 
 
玛县人民政府文件
 
班政人〔20132
 


 
班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池海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班委〔2013〕56号文,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任命:
池海乐同志为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正科);
 戈同志为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静同志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俊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兼县双拥办副主任;
德吉措同志为县残联理事长。
免去:
旦正杰同志的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郭晓梅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民族寄宿制小学校长职务;
赵文枫同志的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德吉措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永莲同志的县依法治理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尼同志的县民族寄宿制中学副校长职务;
 周同志的县残联理事长职务;
王岩宁同志的县工商联主席职务。
 
 
 
              2013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