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全面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和资金公示制度,现将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省级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2074万元(其中:藏雪茶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用于实施藏雪茶产业办公楼配套设施,已支付433.116285万元,结余566.88937.15万元;2017至2018年到户产业资金1064万元,已转付县城建局回购格萨尔大厦,待建成后1662名贫困户享受产业分红(不包括兜底户);2017年雨露计划10万元,用于各乡镇49名贫困户短期技能培训,已支付9.8万元,结余资金0.2万元。)
2、2017年中省易地搬迁项目资金8402万元,用于建设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已支付6898.5932万元,结余1503.4068万元。
3、2017年上海援建扶贫资金400万元,用于建设易地搬基础设施迁建设项目。
4、2019年到户产业资金1065万元,已转付县城建局回购格萨尔大厦,建成后1664名贫困户享受产业分红(不包括兜底户)。
5、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96万元,结余资金96万元。
5、16年绩效奖励资金80万元,结余80万元。
6、2016年易地搬迁前期费256.2万元,已支付完。
8、2017年项目管理费31万元,支付产业广告牌制作费18.45万元、贷款贴息0.34万元,结余12.21万元。
9、2017年易地搬迁前期费265万元,支付电网公司电费65万元、易地搬迁设计费166万元、咨询费22.8万元,结余11.2万元。
10、县级配套扶贫专项资金22万元,结余22万元。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自4月26日至5月3日;
三、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单位
班玛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监督举报电话
0975-8322971
班玛县扶贫开发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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