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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
来源:班玛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5年06月06日    编辑:班玛县管理员

  财政:班玛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多年来一直由以下几部分收入构成,一是工商税收,这部分收入几年间没有大的变化,一直维持稳步增长的执头,但增量很小;二是农税收入,除农牧业税基本保持稳定以外,农业特产税受国有工业企业的影响,造成收入大幅度下降;三是国有企业经营收益,这块收入历年来一直在全县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最高年份达到了地方组织收入的83.6%,特别是县黄金公司、县建筑公司、县肉联厂、多柯河林场等曾为全县财政自给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后因种种原因造成经济效益滑坡,从根本上制约了全县经济的发展,这也是造成全县财政收入减少的最根本原因。
  金融保险:中国农业银行班玛县支行的前身为中国人民银行果洛州中心支行班玛县营业所,属中国人民银行果洛中心支行管辖。1980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班玛县支行所有业务以及行政管理由地方转交果洛州中心支行直接管理,实行“垂直领导,条条管理”,成为省驻县单位。同年,机构改革中县支行由人民银行改名为农业银行,并代理人民银行业务,同时办理金、银等收兑业务。1987年12月,成立建设银行班玛县办事处,1988年2月营业。1992年6月办事处升格为县支行,1997年年底撤销。其业务全由建设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工理。1984年初开始代理保险业务,逐步由原来的单一险种增加到现在的财产保险、机动车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保险金额由代理初期的几千元增加到现在的二十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