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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政办〔2018〕69号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班玛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编辑:汪海林

 班政〔201869号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班玛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赛来塘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及果洛州环境保护水利局《关于加强对班玛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函》(果环水函〔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班玛县针对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8项问题(5项县级自查问题、3项州级审核发现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本台账、一个责任人”的要求,现将整改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班玛县委、县政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严控资源消耗上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保环境质量底线,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从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入手,真正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补齐问题短板,全面提升我县水源地保护水平,建设美丽三色班玛。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目标,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放在心上,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把主体责任在肩上,勇于正视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全力以赴解决我县水源地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依靠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县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列出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制管理,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整改,确保到位。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时办结销号。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扎实整治,源头严防,过程严查,后果严惩。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改问题

(一)关于乡村道路,路面宽3.5米,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长度约为550米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交通住建局牵头,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公安局协助,在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长度约为550米乡村道路两侧建设防撞护栏、拉网围栏,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同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各类防护工程和钢丝网围栏保护工程,并设界桩、标识、警示牌等,标定和公示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防止农牧民群众不合理活动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并由赛来塘镇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史可强  县交通住建局局长

         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公 巴  县公安局政委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二)关于过路桥梁,桥面长8.5米,宽3.5米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国土环保水利局会同县交通住建局在过路桥梁两端设立宣传牌,设置隔离网围栏。并由赛来塘镇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史可强  县交通住建局局长

         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三)关于涉及到一级保护区牧户3户共14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国土环保水利局牵头,赛来塘镇、农牧局、交通住建局等单位配合,对一级保护区内的3户14人制定搬迁安置方案,积极开展入户摸底调查、房屋征迁评估、评估结果复核、签订补偿协议。最后,全面实施整体搬迁。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史可强  县交通住建局局长

         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当周才让 县农牧局局长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四)关于乡村道路,路面宽4.5米,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长度约为700米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交通住建局牵头,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公安局协助,在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长度约为700米乡村道路两侧建设防撞护栏、拉网围栏,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同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各类防护工程和钢丝网围栏保护工程,并设界桩、标识、警示牌等,标定和公示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防止农牧民群众不合理活动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并由赛来塘镇加强后期管护工作。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史可强  县交通住建局局长

         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公 巴  县公安局政委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五)关于涉及到二级保护区牧户5户共28人,无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赛来塘镇涉及二级保护区内的牧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对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垃圾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配备户外垃圾桶(0.28立方)、四轮自卸垃圾车(3立方)等措施,完善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转运设备,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六)关于未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

立标识牌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国土环保水利局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结合保护区地形地标等特点,在水源保护区区域内设置界标;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对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道路进入点和驶出点,主干道道路旁设立交通警示牌、宣传牌。标识牌正在制作当中,计划于5月25日前完成设立。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公 巴  县公安局政委

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史可强  县交通住建局局长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七)关于未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国土环保水利局明确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设置界碑、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示,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在保护区水域边界设置2个监测断面;定期或不定期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做到“一源一案”,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环境监察要求,定期开展巡查和环境状况评估。由赛来塘镇加强对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局长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八)关于2011年该水源地技术划分报告获省人民政府《关于果洛州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青致函【2011】46号)。但是,到目前为止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用地问题一直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国土环保水利局与赛来塘镇协商解决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用地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李索南  县国土环保局局长

           班玛龙智 赛来塘镇镇长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班玛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环保水利局、卫计委、市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落实目标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严格落实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建立县乡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研究解决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细化任务分工。整改工作实行政府包抓负责制,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三)夯实层层责任。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整改任务,由责任单位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对整改问题要分析研判,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和结果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结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采取领导约谈、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加以推进

(五)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利用三色班玛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大对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以及具体落实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班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