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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落实边督边改情况汇报(一)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编辑:果洛班玛县


省文稿资料组:

果洛州委、州政府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截至814日中午12时,果洛州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2件。分别是:

1、果洛州玛沁县玛当电力局(玛尔挡水电站在建工地)在拉加镇施工过程中,进行爆破的时候灰尘比较大。

通过责任单位玛沁县委、政府的办理,目前已经办结,送省信访接待组审查。

2、果洛州班玛县吉日唐(江日堂)乡二大队,县政府借环保名义将县城郊区许多群众的闲地征用后,至今未兑现现金;县城附近挖沙情况严重;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在公路边栽种许多适应高原的各种树木,因管理不善成活的树木寥寥无几;县委、县政府领导官僚作风严重,老百姓反映情况没人理会,希望领导能直接到我们村了解真实情况。以上问题望领导重视。

12日,由州纪委书记肖顺琛牵头组成州级督察组,抽调纪检、环保、国土、林业部分负责同志,赴班玛县开展实地督察。目前问题已经基本查实,正在组织整改、处理当中。

二、党政同责、领导重视情况

为加强中央督察组交办事项的领导,果洛州委、政府认真履行党政同责,成立由州委武玉嶂书记任组长,州政府白加扎西州长任第一副组长,9名副州级干部、6名县处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强化案件办理工作。

州委武玉嶂书记3次对案件的查办进行批示,多次听取各工作组对边督边改情况的汇报,812日,亲赴拉加镇玛尔挡电站工地调研督导办理整改工作,提出边督边改要让中督察组、省委满意,要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两个满意”要求。

州政府白加扎西州长,在批示案卷、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于814日,采取暗访的方式,前往整改企业查看整改效果、现场监督人员到位情况。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汪山泉,副州长洛珠南杰,对整个办理过程全程参与,及时开展过程性督办,协调整体推进。州委常委、纪委书记肖顺琛带领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案件的办理督察。

目前,州边督边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3次,分别对案件办理和督查进行安排,听取问题整治工作的汇报。

三、边督边改建章立制情况

建立红色案卷、流程图、进展图对整改工作事项实行过程性控制,以保证办理工作的时效。

(一)实行案卷交接制度。用红色案卷,突出整改工作的警示作用。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向责任县委、县政府亲自交办。信访组保留一份作为督办的依据,责任地区(或单位)领取一份,作为办理信访事项的依据,实行签字互换登记。

(二)制定《果洛州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流程图》。对接受交办、督察督办、审核上报、跟踪问效等环节明确责任人,办理流转时间。规定文件即来即办,办理单位每24小时书面汇报制度。

四、主要做法

坚持“一个同责、两个满意、三个并进”即党政同责。让中央督察组、省委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查实问题与责任追究并进,对发现失职渎职的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坚持回应诉求与政策宣传并进,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让环保法规、理念深入人心;坚持整改落实与机制建设并进,从制度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用长效机制保障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