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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副主任刘同德一行赴班玛开展调研工作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编辑:汪海林

621日至22日,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青海省委会主委、青海师范大学校长刘同德带领省人大调研组深入班玛县,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就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云才让,州委常委、班玛县委书记夏吾杰,州人大秘书长刘波等同志陪同调研。

621日,调研组一行在赛来塘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调研,在听取班玛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党政干部、镇村干部座谈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班玛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所取得成绩,并对班玛县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调研组指出:创建民族团结工作发展是关键,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运用精准扶贫政策,以产业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创业致富,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622日,调研组一行来到班玛县江日堂乡阿什羌寺,对寺院开展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与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寺管会成员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详细了解了阿什羌寺院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刘同德指出:班玛县在寺院规范化管理中,各项措施、制度都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寺院规范化管理已见成效。下一步,寺院要不断加强法制化管理力度,要把“班玛经验”理解透、理解深,不断巩固班玛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大力引导广大僧侣爱国爱教爱社会,充分发挥僧侣在信教群众当中的积极作用。

刘同德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关键环节,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宣传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大意义,为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三要提高运用法制思维、法治理念和法制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依法维护各民族公民平等权利,强化对各民族公民权益的司法保障,依法完善民族优惠政策,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切行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调研组一行还考察调研了班玛红军沟、红军纪念馆、扶贫产业园和藏雪茶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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