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期)
2017年05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2017年5月,共完成100个食品抽检批次样品。现将我局近期执行上级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班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0975-8322006进行投诉举报。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