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班玛县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班玛县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
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负责对公开办事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机构人员情况
班玛县纪委办2015年度独立机构数为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单位人员编制数9个,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8人。年末实有人数8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贯彻执行中央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全会精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工作、班玛县领导干部五个不分管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部分 决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00882.99元。
一、全年总收入为1408410.58元。
(一)、财政补助收入为1358290元。(其中工资为632290元,经费为527439.26元。住房补贴11230元)
(二)、其他收入为120.58元。
(三)、上级补助收入50000元。
二、全年总支出为1171079.84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643520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527559.84元。
三、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已上缴财政专户违反公车标识张贴罚款70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三公经费支出69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400元。公务接待9批次,全年共34人次。均比上年同期减少5%。
五、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年初数为1183692元。(其中公务用车3辆,价值676851元,其他固定资产506841元)
2、本年新增加其他固定资产为94570元。
3、年末资产为1278262元。
六、结余结转情况
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结转237330.74(其中包括2015年度乡镇纪检经费5万元),用于2016年度上半年办案费。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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