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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来源:http://www.xining.gov.cn    时间:2009年04月22日    编辑:

答:经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可凭《青海省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享受以下就业扶持政策:

1、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当地政府依托街道、社区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并开展经常性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等援助活动,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2、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针对援助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免费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求职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求职人员登记数据库,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法定年龄内的成员在自愿基础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职业培训补贴。

4、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某一成员如被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加工型企业招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单位按新招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负担本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5、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其经营者可自工商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3年内享受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经营者可持《青海省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一次小额担保贷款。